【导语】

近期的“杭州失踪女童”和“新城董事猥亵事件”,并不是巧合,到底这9岁女童的背后,暗含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特殊意义?

孩子们口中的千亿老总“王叔叔”是如何通过慈善,圈起一个又一个的“狩猎场”,然后给上层一群人面兽心的变态“送货上门”的呢?

有没有想过在世界多国都不断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行为加重刑罚,甚至立法“化学阉割”的同时,为何我国却异常仁慈?

看完这集,大家就会明白在这一方面,法律到底是保障了谁?

近期,女童遭遇性侵犯、失踪甚至死亡的话题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,尤其是以下这两件,连续占据了多日热搜的大案!

然而,这两件看起来不相干的事情,竟藏着一个很容易就被人忽略的共通点:受害者都是9岁的女童

港真,这并不是巧合,而是关乎一些人的荒唐认知。到底9岁的女童背后,暗含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特殊意义,导致她们被剥夺了长大的机会?

向阳而生

中国传统里,有两个数字是最重要的,那就是六和九,在易学里,六为阴极,而九为阳极。

自古以来,无论是九九重阳(大阳气至),还是人喜欢挂嘴边的六六大顺(阴到尽头就生阳),无非都是希望给自己带来充足的阳气,让自己活得跟太阳一样红火旺盛。 (世间阳气最盛的就是太阳,所以人的有生之年也叫“阳寿”)

而这“求阳”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,像吃紫河车(人胎盘)以及服红丸(用童女初行月经配参茸炼成的丹药),甚至还有提肛门吊砖头等,可花样再多,效果都比不过一个9岁的女童。

正如杭州女童失踪案,很多蕉友在后台问我,为什么租客看到孩子后,才改变了预定计划?

其实整件事发展至今,有些事实早已显露出蛛丝马迹:那对失联的租客,选在了农历六月六日(阴极生阳)自杀前,先将9岁女童用来“殉葬”,从而达成某些教派提倡的“以阴换阳”去来世享福的神秘仪式。

这里还关乎一个说法:男子6岁,女子9岁都有生命的一道坎,过不去,就是死劫。

其原理是:男童阳气不足时遇六(阴),女童阴气不盛时遇九(阳),阴阳相撞下,能熬过去就“生阳” (回到阳世),熬不过去就“走阴”(去阴间)

不过话又说回头,并非所有人都像这对租客一样,为了追求一个不可能做到的结果用上最极端的手段。

就像另一件案中的新城集团王老板,就选择了听信某“采补派”大师“增补阳寿,兴旺家族”的建议,选了吉日,带上专门托人物色来的9岁(虽然还有一位12岁的,但他只对9岁的实施了侵犯)女童进行性交转运。

所谓采补派,就是提倡通过对特定对象进行“房中术”,达到“采阴补阳”的目的。而最核心的理论,就是老阳(老男人)配少阴(女童),老阴(老女人)配少阳(男童),特别是顺利熬过生死大关的9岁女童,正是初生阳气最旺盛的时候,对老阳来说滋补效果最佳。

这就是为什么这两起案件中,犯人都选择9岁女童的原因,而今集重点不是没跨过9岁这坎的孩子,而是跨过坎后,要掐掉他们未来的,也就是“新城事件”背后没有公开身份的那群人!

无形狩猎场

首先,就新城事件的本身,毒蕉先简单科普一下“王老板”是何许人也,而新城集团又是干嘛的。

关于王老板的衔头其实有很多,他除了是新城集团董事长、长江商学院学员、房地产界大佬,还是著名的公益慈善家、上海政协委员、江苏省人大代表…...

哇!感觉政商都被你吃遍了…..

而新城集团,总部坐落在上海,号称中国第八大房企,为数不多能突破当下地方起家的房企最终“私转国”的结局,成功在去年突然蓬勃发展,有望冲击世界五百强的“希望之星”。

别以为王老板只是从商有一手,做慈善一点也不弱,在新城官网最显眼的位置,重点宣传了集团最引以为豪的:针对青少年儿童公益项目——七色光计划,这是王老板亲自下到村里山头去操办的项目,所以孩子们都总是充满感激,亲切地叫他一声“王叔叔”。

别意外,实际上在整个新城集团商业版图里,真正占到分量最重的,是经营幼童及儿童娱乐的产业。

甚至为了吃这行饭,王老板更是不厌其烦地走了一套复杂的流程:先跑去境外设立一个离岸公司,再跑到香港经过事先设立的公司,之后才在上海设立运营平台公司,最后成功包下了包括自己老家常州在内的内地几十家幼儿娱乐公司。

可以说王老板为了幼儿娱乐事业费煞思量啊!怎么说?这件事出来后,一些有心的记者特意去调查了一番,发现在众多项目里,最出名的全国连锁儿童乐园品牌“多奇妙”里,到处都安装了配置有可转动和几十倍变焦的摄像头(成本真高)

想想,这儿童乐园的消费单次就要花198,年票要价1099,也就是说一般去玩的,绝对是家里有点条件,养得白白胖胖的娇嫩娃娃,当这些小红帽在高档乐园里快乐玩耍,甚至有家长贴心地帮孩子擦汗就地更衣时,摄像头拍下的画面,某天会不会就成了一张张高清的“艳照”?

不过事实已经告知世,人这并不是假想,就在月初爆出的猥亵案里,似乎就能解释王老板为何这么热爱投资儿童事业,又为何不辞劳苦地攀山涉水去搞慈善。

原来,这是一个“人面兽心”的变态,就是要在大众的眼皮子底下,搞起一个个“狩猎场”。

于是,一石激起千层浪,在多次儿童被侵害得不到伸张正义,憋了一肚子怨气的大众,借着这次机会,引爆了各大社交平台,所有人都时刻关注事件进度,希望禽兽能得到应有的“严惩”,偏偏就在事件发生地上海,却猛烈地刮起了一股对抗全国的逆风……

送货上门

在王老板相关的案情通报上,上海警方自始至终, 都叫他为王某某。

可,在全网几乎绝大部分带了“官方”色彩的媒体,都对他指名道姓的时候,这样的操作,显然就多少有点意味深长了。

原来,上海上面的这群人和王老板之间,存在着一条“利益输送”的链条。

话说,在王老板创业的初期,靠着一边上国企纺织厂打工,一边自己开纺织厂吃“私营”赚来的200万,就可以将整个家乡常州刚起步的房地产项目几乎全包,就能窥见到王老板跟上层关系之“硬”。

只不过,这样的硬,显然对于王老板来说还不够,所以随着业务出了老家,生意便有了日渐走下坡路的趋势。要怎样才能在见惯市面的上海,甚至是整个江苏省这个大网上,傍上最硬的关系呢?在改革开放初期那群跑到内地吸金的港商们,给了王老板一个成功的启示。

相信长期追文的蕉友,对于香港那边的特殊文化早已见怪不怪了:那就是无论什么事,都必先问过风水,所以在当时官场上很多官员为了和那群大老板(李超人行列)。 “有话谈”,一度还“重金礼遇”一些从香港跑过来内地“韞食”的大师们。

也就是在那时开始,一群在香港业界专门在富豪圈搞类似性交转运、男女专用房中术修道的“采补派”师傅,就专门跑到只要是香港师傅就捧上天的内地权贵圈里,将那一套“不用很麻烦很累就能求啥得啥,甚至还能让你很爽”的“吃幼童”法术,成功用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住了内地这群大老粗(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,除了胆子大懂贿赂其实并没有太多文化),进而把这套玩意逐渐演变成了上层“高级玩法”。

为了让内地人信服,这群大师还颇为懂得利用名人效应,从古代帝王到近代名人,甚至美国总统特朗普只娶年轻老婆,都被用来说明“吃幼女能助你升官发财”。

于是也就产生了这么一条圈内潜规则:玩女人只能证明你有钱,但能随便玩幼女,就证明你有钱有权还有势!

正因如此,当时还算年轻的王老板不惜跑到香港设立分公司,甚至连自己国籍都改了,做好一切准备,只为了后来通过我前面讲的一系列复杂手段,暗中掌控了一定的“幼儿资源”,好“看人下菜碟”按品质分级“售卖”。

就像王老板热衷在偏远贫困的地方搞慈善,就是图那里的女娃多且不被重视,家庭毫无防范意识,并且大多性格“听话”,能量大多销地供一般领导过把特权瘾的需求。

另一边则是紧盯城市里面大多独生又被娇生惯养的孩子,作为从“熟人手上”、“一手交钱一手交人”走限量路线的高级货,专门给自己以及必须重点“进贡”的大领导们搞特供。

所以,当新城事件一爆出,为了避免这个“拉皮条”有损自身阶级的权威形象,王老板很快就被上海方面“刑拘”封口,但就一直不开名,却又早就替他套好了“猥亵儿童罪” ,哪怕孩子验出“撕裂伤”也从不改口。

原因是,在法律上同是侵害儿童、猥亵只是轻罪,即使内里牵涉到暴力成分,只要有人想插手“操作”一下,分分钟就是从轻发落判个拘役,意思地走过场就算了。

即使到了最后,正式移送法庭审判时,法庭非得和警察调查认定“猥亵罪名”对着干,给王老板定成了强奸,按照我国刑法规定,只是搞出“轻伤”的王老板不算“情节特别严重恶劣”,也就是说哪怕法庭再顾及舆论情绪,想替户大人民出气,一般情节最高量刑,也就只有十年。

而十年后,再次出来的王老板,只不过从富豪,成了富豪的爸爸,钱照样在,只需要再花个一万块,同样可以带一个新的9岁孩子去酒店……

更为讽刺的是,就在大众为王老板是“强奸“还是“猥亵”吵上人道层面时,另一边的乌克兰却成功立法,对性犯罪的罪犯实行“化学阉割“……

同是性侵未成年人,为什么不同国家的法律,会存在这么大的鸿沟呢?

保障了谁?

关于我国为何就是不实行化学阉割,有一位法学界的泰斗,给了一个颇为科学的解释。

赵秉志是何人?这就厉害了!

这一分钟都念不完的介绍,就知道他(官阶)确实很牛逼!

但,长期以来国内对于法律的论调,都在突出”法不容情“,甚至在八十年代严打运动里更是一度出现”法律高于人权“这样的神奇现象。

然而,无论法律被渲染多么“公正”,有一个天然的缺点,是它所难以回避的,就是再严苛公正的律法,都是由像赵秉志这样的法律专家去编写的,而一些事物一旦掺杂了人的元素,自然就无可避免,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“人性”,比如本能地趋利避害来保护自己。

就像这个带头否定化学阉割的赵秉志,自身就是黑料满满。

话说,这位刑法界大佬是行内出了名爱搞女学生的大学教授,经常会因为强迫女学生发生关系,而屡被投诉,但直到其中一个受害者意外怀孕,深知自己打不过这位大佬,干脆将偷录的两人X爱视频捅了出去,在公众面前揭发大佬的真面目。

可,都话学法懂法,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,事实在这“懂”字上,我们永远比不过那些写法律的人,特别是在他们早已在最初编撰过程中,就给了自己“保障”。

自行点相

就像这个有一系列性犯罪的法律泰斗,即使被人一度用视频实锤举报”强奸“,也最终因为”证据不充分“,受害者无法证明自己被强奸,最终改为”私生活不检点“,从犯罪变违纪,只被“雪藏”一年……

据最高法给出的数据:过去4年,我国平均每天发生約8起儿童性侵案,可综上来看,这法律到底是保障了谁?


性教育和死亡教育,一直是我国教育板块中的“难兄难弟”。

其实,我们忽略的还有,性教育应包括法制教育。

【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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